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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吉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出实招 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 延吉市教育信息中心
  • 2018-12-24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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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作为学生社会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校外教育的补充和拓展,有助于发展学生的兴趣爱好,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近年来,延吉市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蓬勃发展,不但有效满足了群众的多样化教育需求,还给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增添了“新动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相关文件精神,延吉市教育局多措并举出实招,切实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发展。

全面摸底、建立台账。为切实做到全面的精准排查,延吉市教育局对已审批79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进行了拉网式摸排,并逐一核查登记,相继健全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基本情况表、学科类教学审核备案表、教师情况登记表等工作台账,确保“一家一册”建立台账,保障底数清、信息明。明确要求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信息公开化,设立课程安排、教师资格证编号、教师学历以及行业部门的公开举报电话的公开信息栏。

制定方案、明确重点下发《延吉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并与经教育部门审批的79所民办教育培训机构负责人签署《行风建设暨安全管理工作承诺书》,确保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严禁开展学科类超纲教学、超前学习的等培训行为。高度重视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安全稳定发展,对安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通过整改不断提升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办学水平。

多方联动,专项治理。建立由教育局牵头,市场监督、人社、民政、文化等部门共同负责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联合执法工作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未经教育部门批准的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截止目前,延吉市教育局从实际出发,积极组织召开联席会议3次,会同相关部门对全市各校外培训机构联合执法12次,检查校外培训机构51所,其中责令停止办学的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34所,约谈相关负责人6人次。在专项治理的同时市教育局通过下发“告家长书”,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推动学校、家长和社会多方形成合力,将专项治理落到实处。

录入系统,强化监管。将经过延吉市教育局审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统一录入至“全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实现对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排查登记、整改跟踪、信息公示、举报处罚等针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全业务监管和服务。并依托平台面向社会公布校外培训机构的有关信息,受理群众投诉,接受各界监督。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是一项系统的民生工程,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回应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重大举措,也是促进基础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接下来,延吉市教育局将坚决贯彻国家、省、州、市的各项工作部署,依法依规引导民办教育培训机构健康规范发展,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延吉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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