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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 延吉市教育局
  • 2018-11-02 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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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读外县市朝鲜族小学(含民族联校朝鲜族班)一年级的学生家长:

延吉市教育局《关于2018年延吉市朝鲜族小学新生补偿其学前一年保教费工作的通知》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自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在全市公办幼儿园和具有合法办园资质、手续齐全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幼儿,现就读于朝鲜族学校或民族联合学校朝鲜族班的一年级学生(含其他民族学生),补偿其学前一年保缴费。

2.就读汉族学校或民族联合学校汉族班的朝鲜族学生,不在享受补偿政策范围之内。 

3.对转出我市朝鲜族一年级学生享受保教费补偿政策(指学前一年2017年9月至2018年8月期间,在延吉市公办或民办幼儿园就读朝鲜族幼儿园的幼儿,但是一年级在其他县市就读朝鲜族一年级或民族联校朝鲜族班一年级的学生)。

4.补偿标准。朝鲜族幼儿园学前一年补偿保教费均按每生每月280元标准执行,一年补偿 9个月,每生可获得补偿保教费2520元,超过部分不予补偿,每名朝鲜族小学一年级新生只能享受一次补偿政策(留级生不在补偿范围之内)。

5.公告日期:2018年11月2日至2018年11日12日

6.对符合延吉市学前一年保教费补偿条件的学生名单,于2018年11月12日之前上报到延吉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电话:2903933        2903932  

延吉市教育局

2018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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