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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六一娃娃走进超市学“维权”

  • 延吉市教育信息中心
  • 2018-03-16 1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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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日”。为使幼儿了解消费权益知识,从小培养正确的消费观念,针对幼儿期的消费特点,延吉市六一幼儿园开展了“3.15消费者权益日主题教育活动”。

3月15日,各班教师通过实物、多媒体课件向孩子们介绍了“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3.15”标志及其意义,教师们还通过对比合格食品和劣质食品,教孩子们认识食品安全标志、保质期、如何辨别优、劣食品等相关知识。在老师的教育下,孩子们学会了认识食品生产日期、QS标志,还知道如果不小心购买到了劣质食品,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课后,娃娃们纷纷争当起“质量员”,在教师的带领下,迫不及待地来到幼儿园附近的超市,三五成群地在货架前查看各种食品是否印有QS标志、查找生产日期和条形码,还提醒超市营业员不要摆放过期食品。随后,孩子们拿出从家带来的零用钱学习“消费”。有的小朋友对金钱没有概念,将带来的零用钱全部购买了自己喜欢的食品;有的小朋友则选择理性消费,只买需要的,不铺张浪费;还有的小朋友将自己剩余的零用钱借给没带钱的小朋友,从小学会互相帮助、共同分享的良好品质。

  通过这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既增强了孩子们的维权意识,同时,也使孩子们对金钱有了初步的认识,增长了消费知识,为将来步入社会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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